“抵制违法小广告 共筑美好新生活” 倡议书
全县广告经营和发布单位:
美丽淇县是我家,维护环境靠大家。淇县变美的瞬间,“淇县广告人”都是亲历者、见证者和奉献者。然而,伴随着城市建设发展,一种不文明的广告形式——“小广告”(俗称“牛皮癣”)却日益泛滥,严重影响市容市貌、破坏公共秩序,给居民生活也带来很大干扰。为此,县创城办、县创文办向全体广告从业者发出以下倡议:
自觉抵制“小广告”。我们呼吁每一位广告主和广告从业者,要深刻认识到随意张贴小广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,自觉抵制并远离这一违法行为。广告经营活动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,更应履行社会责任,倡导文明绿色、健康向上的广告发布理念。广告从业者要站位全局,坚决不承接、不设计、不制作、不张贴、不喷涂各类有损城市形象和影响市民生活的“小广告”。
合法合规宣传。任何广告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。广告从业者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合法、健康向上,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不扰乱市场秩序,不影响群众生活。经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,要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,特别是对涉黄、涉赌等违法犯罪线索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拓宽宣传渠道。鼓励和支持广告主和广告从业者通过正规、合法的广告渠道进行宣传,如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楼宇电视、户外LED屏等媒体平台,以及居民小区固定张贴栏等合法设置的广告设施进行宣传,倡导开锁、疏通、维修等便民服务类广告更多地使用互联网广告媒介进行推广。
加强整治提升。县创城办、县创文办将在全县开展“小广告”专项整治提升行动,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,对于发现的随意张贴“小广告”行为,及时向公安、城管等管理部门举报,形成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。
改善城市环境人人受益。让我们履行社会责任,彰显行业担当,携手并进、共同努力,彻底根除随意张贴“小广告”的源头,为打造古都朝歌、魅力淇县贡献应有的力量!